关于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及前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及前置
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练湖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解决行政审批材料多的问题,现决定公布丹阳市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清单及丹阳市行政审批事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保留1015项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行政权力事项,共计5102项申报材料(其中涉及前置中介服务的共计122项)。
上述清单公布后,在进行行政审批或运行相关行政权力过程中,各部门单位不得再要求相对人提供除清单外的任何其他申报材料,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市编办(审改办)、市法制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市编办(审改办):86571171,市法制办:86525848,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86969127),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格问责。
各部门根据公布的清单内容,一是要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网站公示;二是要更新调整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行政权力库。
各部门要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动态管理制度,适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情况以及国务院、省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对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行政权力事项的申报材料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今后凡有变动的,各部门要主动梳理,经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集中公布,并按规定录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中运行。
附件1:丹阳市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2:丹阳市行政审批事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丹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