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从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情况调查的通知
关于对从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情况调查的通知
市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中共丹阳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级机关“效能革命”的意见>的通知》(丹发〔2016〕24号)文件精神,切实推动继续清理“红顶中介”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从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情况开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各部门各单位所属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有关中介服务业务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
二、填报要求
(一)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填报《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有关中介服务业务的事业单位名单》、《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有关中介服务业务的行业协会商会名单》(见附件),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到应报尽报,不漏报、不少报。
(二)对承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即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需认真填写“中介服务项目名称”栏目,完整反映出该单位相关中介服务内容。如没有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该项填“无”。(无论是否存在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均须填写表格。)
(三)报送的纸质文稿要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于2016年4月29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文稿和电子文稿送至人社局六楼602室市编办综合科。
联系人:何如冰,联系电话:86571171,邮箱:442465672@qq.com。
附件:
1、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有关中介服务业务的事业单位名单。
2、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有关中介服务业务的行业协会商会名单
丹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
附件1
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有关中介服务业务的事业单位名单
填报部门(盖章) 主要领导(签字)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事业单位名称 |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相关资质名称及等级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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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有关中介服务业务的行业协会商会名单
填报部门(盖章) 主要领导(签字)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行业协会商会名称 |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相关资质名称及等级 | 是否事业性质 | 是否有在职、离退休公务员任职兼职 | 与本单位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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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与本单位关系这栏的填写,从主办、主管、联系、挂靠这四种关系中选
相关单位名单
机关事务管理局、民宗局、台办、老干部局、人社局、信访局、档案局、史志办、法制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工商联、侨联、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残联、农委、国土局、水利局、气象局、教育局、卫计委、体育局、文联、文广新局、广电集团、发改经信委、科技局、住建局、规划局、城管局、民防局、安监局、旅游局、统计局、物价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地震局、财政局、商务局、审计局、粮食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