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办理程序

2016-07-20 00:00 319 阅读量

   一、未绑定“事业单位专用光盘”的完成光盘绑定(绑定方法参照办理变更登记中有关绑定专用光盘的内容)。

  二、运行“事业单位专用光盘”弹出界面后,单击“办理注销登记”选项,在联网的状态下系统弹出登录页面。单击“网上申办注销登记”,输入“用户名”登录。

  三、单击“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选项,填写表格。

  四、办理注销登记还需要提交下列文件(文件需制作成图像材料,并小于100K,通过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直接上传):

  (一)审批机关决定撤销的文件或被执行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解散的文件;

  (二)上级机关批准成立清理债权、债务的清算小组文件;

  (三)经清算小组确认的清理债权、债务完毕并且完税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后附审计报告);

  (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正副本原件。

  五、单击“选择接收申报材料的登记管理机关”,查找“丹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单击“提交”选项。完成注销登记的申报。

  六、提交注销登记材料后,要经常打开事业单位专用光盘,单击“查阅回复信息”选项,查看登记管理机关的“回复”信息。

  如接到登记管理机关修改意见的信息,应按意见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再次提交。

  七、当收到登记管理机关的“回复”信息为“你单位的注销登记已核准通过”后,将所填写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下载,打印两份。按要求签署意见,盖好有关印章。连同通过直接上传提交的年检材料的原件加盖举办单位公章后一起(包括单位有关印章),在规定时间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登记管理机关复核提交材料无误后,即在“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上签署同意注销的意见,该事业单位被依法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