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行政权力项目和承接省市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2016-08-03 00:00 151 阅读量

丹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取消行政权力项目和承接省市

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练湖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苏政发〔201588号)等文件,经研究,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42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8项(不含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职业资格许可事项1项,承接省政府、镇江市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2项。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权力项目和承接省市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及时更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中的行政权力库平台数据。对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坚决及时停止审批;对省市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要抓紧完成工作衔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1.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2.取消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目录(不含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3.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事项目录

4.承接省市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丹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