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完成“五险”经办机构职能整合、内设科室及人员编制调整工作
为加快我市“金保工程”建设,推进社会保险服务“五险统一经办”,市编办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市“五险”经办机构职能、内设科室及人员编制调整建议方案,并经市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近期,市编办将会同市人社局、卫计委、医保中心等部门组织实施。
一、职能整合
一是将医疗保险费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征收职能整合交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承担;二是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承担的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职能交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承担。三是将工伤保险、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的支付职能交由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承担。
二、内设科室及人员编制调整
在不增加编制基础上,按照“人员编制随职能走”的原则,对“五险”经办机构的内设科室和人员编制进行了调整。一是撤销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基金科”和“信息科”将其在编人员分别划入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二是将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的“待遇审核科”从事工伤保险、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支付的在编人员划入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人员调整后,“五险”经办机构的编制作相应的调整。
通过“五险”经办机构职能、内设科室和人员编制的调整,给参保职工和单位带来极大的便利,也有利于加快丹阳市 “金保工程”项目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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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完成市卫计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